清河区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Qinghe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清河区教育系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领域存在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来源:清河区教育局 时间:2023-12-15

  根据《关于在全区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铁清纪办发【2023】5号文件要求,清河区教育局结合清河区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清河区教育系统的工作方案。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教育系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领域存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教育局局长何平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卫毅、陈巧妍任副组长,计财股负责人、各校(园)长任组员,负责统筹调度和研判指导。下设办公室,设在教育局计财股,负责工作推进和综合协调。

  二、分类实施专项整治。

  各校(园)要认真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认领工作任务;严格对照本方案确定的重点工作,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针对问题突出领域进行

  专项治理,确保整治内容明晰、整治措施明确、整治效果明显。

  三、切实做到阳光公正。

  教育系统涉及乡村振兴领域主要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根据市里的相关文件要求,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一)告知

  学校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提前向学生或监护人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并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学校应发布学生资助的公告,内容应包括各项资助项目,申请资助时限等。

  (二)申请

  由学生本人向学校递交《铁岭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提交有效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三)认定

  “特殊群体”因素学生,首先请各学校查看“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的“信息查询”模块中重点保障人群情况,核实“九类人群”;重点保障人群中没有人员,由学校整理学生信息,上报同级教育部门,并协调相关部门完成核查认定。

  (四)审核

  各学校根据学生申请材料,由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拟定享受生活费补助的学生名单,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各学校填写相适应的《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明细表》、《普通高中助学金明细表》、《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明细表》,报送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

  (五)核定

  区教育局汇总后将相关的数据上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市教育局、财政局确定各项资助金和免学费分配方案。

  四、做实做细日常监督

  区教育局要把督促乡村振兴领域问题整改工作作为加强政治监督、强化日常监督的重要手段,建立监督台账,持续跟踪督办,推动“事要解决、人要处理、长效机制建立”落实落地。

  各校(园)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学校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依据相关文件制定学校管理办法,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资金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同时,学校成立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成员为正副校长、各部门负责人、班主任、教师和学生代表。评审小组负责贫困学生的认定,确保学生资助工作公开、透明,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是农村学生得到资助,为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铁岭市清河区教育局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