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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清河高级中学作业管理办法

来源:清河区教育局 时间:2024-04-25

  为提高教学效能,确保教学质量,进一步规范作业,提高作业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作业管理

  作业分梯次管理,由教学副校长统一管理,年级主任分年级管理,备课组长具体管理,任课教师具体操作。

  1.年级主任每月至少对年级教师的作业检查一次,平时不定期抽查年级教师的作业情况。

  2.教务处每学期对全校教师进行一次作业检查,做好总结,评出优秀作业。(包括学生和老师)

  3.教学领导不定期抽查各班、各科的作业情况,做好总结、评价和反馈。

  二、作业要求

  1.高考学科每课时一次作业,每次作业不超过半小时;学考学科每周一次作业,每次作业不超过一小时。

  2.每次作业必须结合当堂教学内容,有复习内容和预习内容,必须有书写内容。既要复习知识,又要提升能力。

  3.统一性和层次性相结合,各备课组的基础作业(知识点复习、基本能力点训练)要统一,A、B班要分别有提高性作业。提倡小页作业,保证作业质量和效度。

  4.作业必须及时批改、全批全改,及时反馈和讲评。提倡追加矫正作业,确保知识点的准确把握,能力训练到位。

  5.语文学科每学期完成大作文8个,小作文(协作片段训练或周记)10个。

  三、评价

  1.定期有学生对作业进行评价。包括作业量、批改次数、批改质量、讲评是否及时等。

  2.定期收集家长的意见和要求,参看家长的满意度。

  3.定期组织教研组长对学科作业进行评价,总结经验,发扬优点;查找不足,及时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