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区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Qinghe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清河区公安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来源:清河公安 时间:2024-01-30

  清河区公安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源:清河公安 时间:2024-01-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现公布清河公安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清河公安分局在区委、区政府和铁岭市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积极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规定,进一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总任务,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务公开规范、服务、监督的作用,助力全区营商环境和政务环境的提升,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清河区公安分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促进依法行政,服务民生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完善和实行户籍、出入境、治安、车管、禁毒等行政项目和非行政项目的“公开”。今年来,我们多次组织开展 “法制进校园”、“6·26国际禁毒日宣传”、“12·4法制宣传日”、“交通安全主题宣传”等活动;我们注重新媒体的宣传,在分局建立“清河公安”微博群的基础上,大力开展“微”警务,各派出所和相关警种新建微信群100余个,开展微服务,把微信平台变成了警务公开的新阵地。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公安机关严格按照依申请工作要求,持续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信息渠道,规范工作流程,依法依规办理,不断推动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化,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服务作用,切实保障申请人获取与自身利益相关的政府信息的权利。2023年,我局未受理政务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严格落实审核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做到公开事项有序有章,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安全、及时、准确。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同时按照立改废的要求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动态调整。

  (四)平台建设情况。我局根据区政务公开主管单位的指导,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公众期盼,进一步维护好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确保做到便民、为民,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2023年共对省、市级媒体推送稿件97篇,其中新华社客户端发布1篇、人民日报发布1篇、人民网发布1篇、光明网发布1篇、人民公安报发布1篇、辽宁日报发布1篇、辽宁长安网发布3篇、辽宁法治报发布2篇、辽宁禁毒发布1篇、省公安厅微信公众号平安辽宁发布4篇、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铁岭公安发布38篇、二三里发布13篇、铁岭发布发布7篇、利用分局微信公众号清河公安发布文章237篇,有效宣传了公安工作,树立了清河公安良好形象。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着眼于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建设,健全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确立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确保自上而下政务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做,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办人员抓具体”的工作机制,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组织、人员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9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35

行政强制

25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8.094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清河公安分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分局政务公开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渠道和方式较为单一,与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二是个别所队对政务公开理解不深入,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工作上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导致部分应公开事项还存在公开不及时的现象;三是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形式单一,多以文字说明为主,缺乏工作亮点和创新;四是本单位电子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文件和规章制度仍需进一步完善。

  针对存在的问题,分局将在下一步工作中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全面规范管理,提升服务质效。

  充分利用政务公开网站各个栏目,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时效性,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

  (二)积极探索创新,丰富公开形式。

  结合门户网站、新媒体等平台,打造全方位互联网政务公开环境,将信息通过图文、动画、视频、调查问卷等形式进行发布、解读,确保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

  (三)加强公开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按照“全面、深入、持续、有效”的要求,定期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培训,让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能准确理解政策法规要求、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切实提升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四)建立长效机制,加大督导检查力度。

  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考核评估、新闻发布、政策解读等工作制度,确保单位各类信息公示制度化、规范化。对局属各部门相关工作落实情况要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强化结果运用,把政务公开纳入年终绩效考评内容,深入、持续、高效地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清河区公安分局持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坚持把信息公开作为扩大信息宣传、推动公安工作、提高办事水平的重要渠道和窗口,紧紧围绕公安工作工作重点,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促进依法行政,服务民生的重要举措,提高发布信息的质量和实效。2023年,我们多次组织开展“ 5.15政务公开日”、“6·26国际禁毒日宣传”、“12·4法制宣传日”、“交通安全主题宣传”等活动;我们注重新媒体的宣传,通过清河电视台、清河融媒体中心微信公众号设置交通违法行为整治专栏,巧用“微信群”开展线上交通安全宣传。

  2023年依申请公开收费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