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清不动产继(2020)95号不动产继承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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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2021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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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公告
铁清不动产继(2020)95号
继承人刘彬申请继承被继承人刘明利,坐落于铁岭市清河区红旗街道清河路60号辽宁省水利水电工程局住宅楼1幢1-2-3,建筑面积51.44平方米,设计用途:住宅,房屋所有权证号为:辽(2018)铁岭市清河区不动产权第0001985号的不动产,其他继承人父亲刘恩来、母亲陈志梅自愿放弃该不动产继承权。根据《继承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之规定,现对该不动产非公证继承认证登记事项予以公告。如对该申请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铁岭市清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24-72331013
铁岭市清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 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