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清6号清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遗失补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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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2021年0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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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遗失补证公告
(【2021】清6号)
《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灭失)声明
权利人纪宝成 钱凤香因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证》遗失,该不动产坐落于铁岭市清河区金陵巷-3水库管理局7幢162,房屋所有权证号:211204-013842-0,面积63.05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补办证当事人如瞒报,虚报房屋所有权证所有权情况,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人:纪宝成 钱凤香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