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区民宗局关于调整2021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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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2021年0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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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辽宁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辽财农【2017】371号)相关规定和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和我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实际情况,经各乡镇街道组织推荐,区民宗局、财政局论证审核,2021年我区调整申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2个,以上项目共申请资金额度为449.65万元。 现将调整后的2021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申报项目公示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实施单位 | 项目属性 | 申请上级扶持资金(万元) (万元) |
1 | 2021向阳街道货郎屯村冷棚建设项目 | 向阳街道 办事处 | 其他项目 | 266.05 |
2 | 2021向阳街道货郎屯村果蔬小区建设项目 | 向阳街道 办事处 | 其他项目 | 183.6 |
公示时间:2021年3月23日—29日,在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以来信、来电、来访形式反映问题,发表意见建议。
来访电话:024—72115898
来访科室:区民宗局办公室(区委办公楼509室)
铁岭市清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二O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