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区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Qinghe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清河区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公开事项

来源:清河区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2-11-22

  一、项目名称

  清河区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二、政策依据

  《铁岭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铁岭农办【2022】54号

  《清河区农业农村局 清河区财政局 清河区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清河区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铁清农发【2022】48号

  三、申请指南

  1、培育对象

  原则上培育对象年满16周岁,不超过60周岁。突出四类重点培育对象:

  (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带头人。重点面向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和农业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及骨干。

  (2)种养加能手。重点面向从事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的专业大户。

  (3)返乡入乡创业创新者。重点面向院校毕业生、农民工和退役军人等返乡入乡群体。

  (4)乡村治理和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重点面向调解仲裁、信息电商、环境卫生、文旅体育、农村改厕等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人才,乡村法律明白人。

  原则上,培育对象当年不得重复参加。2021年度参训农民可以参加2022年同一层级不同类型(专业)培训,或参加同一类型(专业)更高层级培训。2022年同一层级同一专业的培训对象与2021年重复率不超过8%。

  3、培育标准

  2022年辽宁省农业农村厅下拨我区项目资金20万元、培育任务50人,全部为经营管理型培训。按照省测算标准,经营管理型培训不少于15天(培训总学时不少于120学时),人均4000元。

  4、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受理单位、受理时限

  请符合条件的学员于2022年11月30日前按照要求填报《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学员登记表》送至所在乡、镇(街)农业部门。

  5、咨询电话、联系方式

  清河区现代农民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必胜

  联系电话:13841086178

  四、监督渠道

  清河区农业农村局  电话:72177103

  清河区现代农民发展服务中心  电话:2175388

  附件:

 《铁岭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铁岭农办【2022】54号.zip

     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学员登记表.docx.docx